各县(区、开发区、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25号)和《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赣市监办知创〔2024〕1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推荐工作,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作为申报项目的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及项目申报组织、审核、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本届专利奖评选工作,配合做好组织、审核、推荐工作,同时加强对申报单位(人)的业务指导,提高推荐质量,并应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对照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
1、各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第五届江西省专利奖获奖项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项目)单位自愿申报,并对参评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后,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复核。
2、各单位组织外观设计专利项目申报,并对参评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后,由各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各单位要积极组织项目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院士推荐、行业协会推荐等途径进行申报。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年可自荐1个项目,由各辖区市场监管局对参评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后,由各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示范企业自荐项目可以是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任一种专利类型。
院士推荐项目通过省市场监管局统一推荐。
通过行业协会推荐的项目报送相关行业协会推荐。
4、组织、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二、报送材料
1、申报项目材料需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报送材料”的要求。
2、一个项目申报材料电子文件存储在一个独立的文件夹内,
以“中国专利奖+申报单位名称”命名。
3、申报人请于2024年1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光盘或
U盘)统一采用EMS快递方式报送南昌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科。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以快递寄出日为准)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各单位的上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其他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3 年修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下载。
联 系 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科 傅小竹
电 话:0791-88560087
电子邮箱:563000336@qq.com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丽景路666号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科
邮 编:330031
特此通知。
附件:1。推荐函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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