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燃气灶、电子门锁、电线电缆、烟花爆竹、电动自行车等111种产品质量开展了市级监督抽查及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市级监督抽查及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276家生产单位、510家销售单位和7家电商单位的1097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1024批次,不合格73批次,不合格发现率6.65%。在不合格产品中,预拌混凝土1批次、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1批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3批次、旅行箱包1批次、配装眼镜1批次、课业簿册1批次、保温隔热材料3批次、纸尿裤(片、垫)1批次、火化棺2批次、木质骨灰盒2批次、车用柴油4批次、车用汽油1批次、电力电缆、控制电缆、架空绝缘电缆(非阻燃类)1批次、电力电缆、控制电缆(无卤、低烟、阻燃、耐火类)3批次、建筑用塑料制品(管材)2批次、化肥3批次、检查井盖7批次、校服3批次、儿童及婴幼儿服装3批次、泳装2批次、床上用品3批次、针织服饰1批次、西服1批次、国旗2批次、羽绒服3批次、羊毛羊绒1批次、蚕丝被2批次、消火栓箱5批次、消防水带2批次、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批次、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1批次、电动自行车 1 批次、烟花爆竹5批次。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电烤箱。共抽查1家销售企业的1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 4706.14-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用途便携式烹饪器具的特殊要求》标准的规定执行,重点检测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输入功率偏差、输入功率和电流输入电流偏差、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等项目。
(二)储水式热水器。共抽查4家销售企业的4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 通用要求》和GB 4706.12-20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储水式热水器的特殊要求》标准要求,重点检测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输入功率偏差、输入功率和电流输入电流偏差、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泄漏电流等项目。
(三)电风扇。共抽查4家销售企业的4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27-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风扇的特殊要求》和GB 19606-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标准要求,重点检测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输入功率偏差、输入功率和电流输入电流偏差、发热内部布线(T90)、发热内部布线(T105)等项目。
(四)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共抽查11家销售企业的11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2099.1-2021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1部分:通用要求》标准要求,重点检测对尺寸检查、防触电保护、接地措施、固定式插座的结构、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绝缘电阻、拔出插头所需的力等项目。
(五)电热毯。共抽查2家销售企业的4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 4706.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标准要求,重点检测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输入功率偏差、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泄漏电流等项目。
(六)房间空气调节器。共抽查4家企业(1家生产企业、3家销售企业)的4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 4706.32-201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标准要求,重点检测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输入功率偏差、输入功率和电流输入电流偏差、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泄漏电流等项目。
(七)电饭煲。共抽查4家销售企业的4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 4706.1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标准要求,重点检测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输入功率偏差、发热内部布线(T200)、发热测试角底板、发热盖手把、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泄漏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等项目。
(八)陶瓷坐便器。共抽查3家销售企业的4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6952-2015《卫生陶瓷》和GB 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要求,重点检测吸水率、放射性核素限量内照射指数Ra、放射性核素限量外照射指数γ、抗裂性等项目。
(九)建筑用玻璃。共抽查4家生产企业的4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15763.2-2005《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标准要求,重点检验耐热冲击性能、抗冲击性、碎片状态等项目。
(十)建筑用塑料制品(管材)。共抽查18家企业(13家生产企业和5家销售企业)的18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16批次,不合格2批次,产品合格率88.89%。
本次抽查依据GB/T 5836.1-2018《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要求,重点检测平均外径、壁厚、断裂伸长率、落锤冲击试验TIR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氧化诱导时间(200℃)、冲击性能(TIR)、维卡软化温度、尺寸-壁厚允许偏差。
(十一)新型墙体材料(砖和砌块)。共抽查3家生产企业的3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5101-2017《烧结普通砖》要求,重点检测强度等级抗压强度平均值、抗风化性能5h沸煮吸水率、抗风化性能饱和系数、石灰爆裂等项目。
(十二)铝合金建筑型材。共抽查10家生产企业的10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5237.4-2017《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4部分:喷粉型材》要求,重点检测尺寸偏差壁厚尺寸偏差(A)、膜层性能装饰面上的膜层局部厚度、尺寸偏差壁厚尺寸偏差(B)、化学成分硅、力学性能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0.2等项目。
(十三)建筑涂料。共抽查5家生产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9755-2024《合成树脂乳液墙面涂料》和JG/T 298-2010《建筑室内用腻子》要求,重点检测在容器中状态、施工性、低温稳定性(3次循环)、干燥时间(表干)、低温稳定性(3次循环)、对比率等项目。
(十四)人造板(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细木工板、胶合板)。共抽查10家企业(3家生产企业、7家销售企业)的10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15102-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标准要求,重点检测含水率、内结合强度、表面胶合强度、静曲强度、弹性模量、表面耐划痕、表面耐冷热循环、甲醛释放量等项目。
(十五)预拌砂浆。共抽查5家生产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25181-2019《预拌砂浆》和GB 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要求,重点检测保水率、凝结时间、28d抗压强度、2h稠度损失率、放射性核素限量内照射指数Ra等项目。
(十六)阀门。共抽查1家销售企业的2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8464-2023《铁制、铜制和不锈钢制螺纹连接阀门》要求,重点检测阀体最小壁厚、阀杆直径、抗扭性能、抗弯曲性能等项目。
(十七)预拌混凝土。共抽查13家生产企业的15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14批次,不合格1批次,产品合格率93.33%。
本次抽查依据GB/T 14902-2012《预拌混凝土》要求,重点检测坍落度、抗压强度平均值、抗压强度最小值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抗压强度-平均值、抗压强度-最小值。
(十八)儿童家具。共抽查5家销售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18584-2024《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要求,重点检测结构安全边缘及尖端、结构安全突出物、结构安全孔及间隙、结构安全折叠机构、结构安全翻门翻板、结构安全封闭式家具、力学性能(椅凳类)向前倾翻试验等项目。
(十九)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共抽查5家销售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4批次,不合格1批次,产品合格率80%。
本次抽查依据GB/T 18102-2020《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要求,重点检测吸水厚度膨胀率、内结合强度、表面胶合强度、表面耐划痕、表面耐磨、表面耐污染、表面耐龟裂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表面耐磨。
(二十)热轧带肋钢筋。共抽查8家销售企业(1家生产企业,7家销售企业)的15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1499.2-2024《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标准要求,重点检测表面标志、金相组织、尺寸外形横肋高、尺寸外形间距、重量偏差、力学性能下屈服强度等项目。
(二十一)机动车发动机润滑油。共抽查5家销售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11121-2006《汽油机油》标准要求,重点检测运动黏度(100℃)、倾点、水分(体积分数)、机械杂质(质量分数)等项目。
(二十二)电动自行车头盔。共抽查3家销售企业的3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标准要求,重点检测标志a、标志b、标志c、护目镜可见光透过率、结构、质量、标识等项目。
(二十三)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共抽查5家销售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2批次,不合格3批次,产品合格率40%。
本次抽查依据GB 35844-2018《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标准要求,重点检测结构一般要求、结构调压器的接头组件进气口连接和尺寸、结构调压器的接头组件出气口连接和尺寸、结构调压器的接头组件过流切断安全装置、结构压力或流量安全装置结构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调压静特性、耐冲击性和连接接头机械强度。
(二十四)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共抽查4家销售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41317-2024 《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标准要求,重点检测波纹软管气密性、波纹软管耐压性、波纹软管弯曲性、接头耐安装强度等项目。
(二十五)家用燃气灶。共抽查6家销售企业的6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标准要求,重点检测气密性从燃气入口到燃气阀门在4.2kPa压力下的漏气量、气密性自动控制阀门在4.2kPa压力下的漏气量、气密性从燃气入口到燃烧器火孔用0-1气点燃、燃烧工况离焰、燃烧工况熄火燃烧工况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α=1,体积分数)(室内型)等项目。
(二十六)家用快速热水器。共抽查5家销售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6932-201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标准要求,重点检测燃气系统气密性通过燃气主通路的第一道阀门漏气量、燃气系统气密性通过其他阀门漏气量、燃气系统气密性燃气进气口至燃烧器火孔、燃烧工况(无风状态)火焰稳定性、燃烧工况(无风状态)烟气中CO含量φ(COα=1)等项目。
(二十七)商用燃气灶。共抽查4家生产企业的4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35848-2024《商用燃气燃烧器具》标准要求,重点检测外观、燃气系统密封性从燃气入口到燃气阀门泄漏量、燃气系统密封性从燃气入口到燃烧器火孔、燃烧工况主燃烧器火焰稳定性、燃烧工况常明火火焰稳定性、燃烧工况干烟气中CO(α=1)含量等项目。
(二十八)旅行箱包。共抽查3家生产企业的3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2批次,不合格1批次,产品合格率66.67%。
本次抽查依据QB/T 2155-2018《旅行箱包》标准要求,重点检测拉杆耐疲劳性能、振荡冲击性能、跌落性能、硬箱箱体耐静压性能、塑料硬箱箱面耐落球冲击性能、滚筒冲击性能、箱锁耐用性能、缝合强度、五金配件耐腐蚀性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振荡冲击性能。
(二十九)塑料购物袋。共抽查3家销售企业的3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21661-2020《塑料购物袋》、GB/T38082-2019《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标准要求,重点检测长度极限偏差、宽度极限偏差、厚度极限偏差、厚度平均偏差、感官、跌落试验、封合强度、漏水性、提吊试验等项目。
(三十)配装眼镜。共抽查3家生产企业的3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2批次,不合格1批次,产品合格率66.67%。
本次抽查依据GB/T 13511.1-2011《配装眼镜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和QB/T 2506-2017《眼镜镜片 光学树脂镜片》标准要求,重点检测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一)、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二)、柱镜顶焦度偏差、镜片基准点的最小厚度、可见光透射比τV(380nm~780nm)、紫外光透射比τSUVB(280nm~315nm)、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镜架外观质量、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装配质量、标志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
(三十一)座便椅。共抽查3家销售企业的3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24434-2009《座便椅(凳)》标准要求,重点检测外形及尺寸、静载荷试验、稳定性、便盆容积要求、便盆温度变化要求等项目。
(三十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共抽查1家销售企业的1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BB/T 0064-2013《包装容器 钢质手提罐》标准要求,重点检测气密性能、液压性能、堆码性能、跌落试验、提手拉力等项目。
(三十三)液化石油气。共抽查11家销售企业的20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11174-2011《液化石油气》、质检特函〔2008〕17号《关于气瓶充装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准要求,重点检测组分(C3+C4)烃类组分(体积分数)、组分C5及C5以上烃类组分(体积分数)、二甲醚等项目。
(三十四)童车。共抽查5家销售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14746-2006《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GB 14747-2006《儿童三轮车安全要求》、GB 14748-2006《儿童推车安全要求》、GB 14749-2006《婴儿学步车安全要求》、GB 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标准要求,对儿童自行车的锐利边缘、外露突出物、(突出物禁区、保护装置和螺钉)、制动系统、闸把尺寸、手闸制动系统的强度、手闸制动性能试验、把横管、把横管的把套、把立管、车把稳定性、车把部件的强度、冲击试验(重物落下)、冲击试验(车架/前叉组合件落下)、间隙、前轮夹持力、后轮夹持力、地面间隙、足尖间隙、脚蹬/曲柄组合件动态试验、限制尺寸、鞍管、鞍座调节夹紧装置、鞍座的强度、驱动系统静负荷试验、链罩、平衡轮尺寸等2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对儿童推车的材料质量、特定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金属表面、燃烧性能、外露的开口管子、危险夹缝、剪切和挤夹点、锐利边缘和尖端、小零件、外露突出物、机械部件的连接、卧兜的最小内部高度、座兜的座垫与靠背的角度和靠背的高度、推车的适用年龄、卧兜和座兜连接在车架上的装置、稳定性、手把强度、制动装置、折叠锁定装置、可拆卸卧兜或座兜的连接装置的强度和耐用性、束缚系统的强度、安全带扣的强度、车轮的强度、静态强度、适用年龄和体重及安全警示等2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对其他玩具车辆机械与物理性能(正常使用)的小零件、可触及的金属或玻璃边缘、功能性锐利边缘、金属玩具边缘、模塑玩具边缘、外露螺栓或螺纹杆的边缘、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功能性锐利尖端、突出物、带有折叠机构的其他玩具、铰链间隙、刚性材料上的圆孔、活动部件间的间隙、弹簧、可用脚起稳定作用的玩具的侧倾稳定性、不可用脚起稳定作用的玩具的侧倾稳定性、前后稳定性、乘骑玩具及座位的超载要求、声响要求、机械与物理性能(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当中的小零件、边缘、尖端、小球、弹珠、外露螺栓或螺纹杆的边缘、突出物、金属丝和杆件、刚性材料上的圆孔、活动部件间的间隙、年龄范围、易燃性能(一般要求)、特定元素的迁移(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等3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三十五)玩具。共抽查9家企业(1家生产企业、8家销售企业)的9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6675.2-2014 《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 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等标准要求,重点检测机械与物理性能(正常使用)的材料、小零件、小球、可触及的金属或玻璃边缘、功能性锐利边缘、金属玩具边缘、模塑玩具边缘、外露螺栓或螺纹杆的边缘、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功能性锐利尖端、突出物、把手和其他类似的管子、带有折叠机构的其他玩具、铰链间隙、刚性材料上的圆孔、活动部件间的间隙、弹簧、可用脚起稳定作用的玩具的侧倾稳定性、不可用脚起稳定作用的玩具的侧倾稳定性、前后稳定性、乘骑玩具及座位的超载性能以及机械与物理性能(可预见的合理滥用)的小零件、小球、可触及的金属或玻璃边缘、金属玩具边缘、模塑玩具边缘、外露螺栓或螺纹杆的边缘、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弹珠、突出物、把手和其他类似的管子、金属丝和杆件、刚性材料上的圆孔、活动部件间的间隙和易燃性能(一般要求)等项目。
(三十六)笔。共抽查5家生产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标准要求,重点检测笔套安全、可迁移元素[锑(Sb)、砷(As)、钡(Ba)、镉(Cd)、铅(Pb)、铬(Cr)、汞(Hg)、硒(Se)]等项目。
(三十七)课业簿册。共抽查5家销售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产品4批次,不合格1批次,产品合格率80%。
本次抽查依据QB/T 1437-2023《课业簿册》标准要求,重点检测装订、印刷、破页张数、内芯张数、装订偏差、脏迹、白页、印划线两面对线偏差、断线、偏斜、套印偏差、成品整体规格尺寸偏差、内芯施胶度、安全、标志、封面、封底定量、内芯定量、内芯D65亮度、内芯平滑度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内芯平滑度。
(三十八)食品用聚乙烯吹塑容器。共抽查8家生产企业的8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17876-2010《包装容器 塑料防盗瓶盖》、BB/T 0025-2004《30/25mm塑料防盗瓶盖》、GB 4806.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及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重点检测感官要求、感官浸泡液、总迁移量(10%乙醇,40℃,10d)、总迁移量(95%乙醇,40℃,10d)、总迁移量(50%乙醇,40℃,10d)、高锰酸钾消耗量[蒸馏水(60℃,2h)]、重金属(以Pb计)[4%(体积分数)乙酸(60℃,2h)]、脱色试验、密封试验、密封性能、密封性能非碳酸盖、跌落性能、跌落性能非碳酸盖、坠落性能等项目。
(三十九)食品接触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共抽查8家生产企业的8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24693-2009《聚丙烯饮用吸管》、GB/T 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BB/T 0060-2012《包装容器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坯》、GB/T 41167-2021《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饮品瓶通用技术要求》、GB 4806.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要求,重点检测感官要求、感官要求浸泡液、总迁移量(10%乙醇,40℃,10d)、总迁移量(10%乙醇,70℃,2h)、总迁移量(95%乙醇,40℃,10d)、高锰酸钾消耗量[蒸馏水(60℃,2h)]、重金属(以Pb计)[4%(体积分数)乙酸(60℃,2h)]、脱色试验、跌落性能、负重性能、耐温性能耐热水、耐温性能耐热油、漏水性等项目。
(四十)食品用塑料编织袋。共抽查4家生产企业的4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8946-2013《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GB 4806.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要求,重点检测感官要求、感官要求浸泡液、总迁移量(10%乙醇,40℃,10d)、高锰酸钾消耗量[蒸馏水(60℃,2h)]、重金属(以Pb计)[4%(体积分数)乙酸(60℃,2h)]、脱色试验、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10%乙醇,60℃,10d)、剥离力经向、剥离力纬向、剥离力、耐热性能、拉伸负荷经向、拉伸负荷纬向、拉伸负荷缝底向、跌落性能等项目。
(四十一)非复合膜袋。共抽查4家企业(2家生产企业、2家销售企业)的4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10457-2021《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质量通则》、GB/T 4456-2008《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BB/T 0039-2013《商品零售包装袋》、GB 4806.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要求,重点检测感官要求、感官要求浸泡液、总迁移量(10%乙醇,40℃,24h)、总迁移量(10%乙醇,40℃,10d)、高锰酸钾消耗量[蒸馏水((60℃,2h)]、重金属(以Pb计)[4%(体积分数)乙酸(60℃,2h)]、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10%乙醇,40℃,24h)、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10%乙醇,60℃,10d)、脱色试验、热合强度、封合强度、拉伸强度纵向、拉伸强度横向、拉伸强度、断裂标称应变、断裂标称应变纵向、断裂标称应变横向等项目。
(四十二)复合膜袋。共抽查4家生产企业的4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 4806.13-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及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重点检测感官要求、感官要求浸泡液、总迁移量(10%乙醇,40℃,24h)、总迁移量(10%乙醇,40℃,10d)、总迁移量(95%乙醇,40℃,10d)、高锰酸钾消耗量[蒸馏水(60℃,2h)]、重金属(以Pb计)[4%(体积分数)乙酸(60℃,2h)、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10%乙醇,60℃,10d)、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10%乙醇,40℃,24h)、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95%乙醇,60℃,10d)、脱色试验、溶剂残留量总量、封合强度、热合强度、溶剂残留量苯类溶剂、拉断力纵向、拉伸强度纵向、拉伸强度横向、拉断力横向、拉伸强度、断裂标称应变、断裂标称应变纵向、断裂伸长率纵向、断裂标称应变横向、断裂伸长率横向、水蒸气透过量、透水蒸气性、氧气透过量、氧气透过性等项目。
(四十三)食品用洗涤剂。共抽查3家生产企业的3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9985-2022《手洗餐具用洗涤剂》、GB 1493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洗涤剂》及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重点检测总有效物含量、总砷(以As计)、pH(25℃,1%溶液)、重金属(以Pb计)、甲醇、荧光增白剂、甲醛、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项目。
(四十四)食品接触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共抽查5家生产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27590-2022《纸杯》、GB/T 10440-2008《圆柱形复合罐》、GB 4806.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8-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标准要求,重点检测感官要求、感官要求浸泡液、铅(Pb)、大肠菌群、砷(As)、沙门氏菌、甲醛(热水提取)、霉菌、荧光性物质波长254nm、荧光性物质波长365nm、总迁移量(10%乙醇,70℃,2h)、重金属(以Pb计)[4%乙酸(体积分数)(60℃,2h)]、1,3-二氯-2-丙醇(热水提取)、3-氯-1,2-丙二醇(热水提取)、感官指标、杯身挺度、渗漏性能等项目。
(四十五)月饼过度包装。共抽查5家企业(1家生产企业、4家销售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标准要求,重点检测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等项目。
(四十六)茶叶包装。共抽查5家销售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4806.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9-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标准要求,重点检测感官要求、感官要求浸泡液、砷(As)(人造自来水,40℃,10d)、重金属(以Pb计)[4%(体积分数)乙酸(60℃,2h)]、镉(Cd)(人造自来水,40℃,10d)、铅(Pb)(人造自来水,40℃,10d)、锑(Sb)(人造自来水,40℃,10d)、脱色试验等项目。
(四十七)压力锅。共抽查2家企业(1家生产企业、2家销售企业)的2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13623-2003《铝压力锅安全及性能要求》、GB 4806.9-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标准要求,重点检测手柄连接牢固性、合盖安全性、工作压力、密封性、安全压力、耐热压、开盖安全性、防堵安全性、与食品接触部位(铝及铝合金)砷(As)(人造自来水,沸腾温度,2h)(第三次迁移试验)、与食品接触部位(铝及铝合金)镉(Cd)(人造自来水,沸腾温度,2h)(第三次迁移试验)、与食品接触部位(铝及铝合金)铅(Pb)(人造自来水,沸腾温度,2h)(第三次迁移试验)等项目。
(四十八)食品接触用竹木制品。共抽查5家生产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4806.1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标准要求,重点检测感官要求、感官要求浸泡液、甲醛10%乙醇,70℃,2h、二氧化硫水,70℃,2h、噻菌灵、邻苯基苯酚、抑霉唑、联苯、沙门氏菌、大肠菌群发酵法等项目。
(四十九)建筑防水材料。共抽查7家企业(1家生产企业、7家销售企业)的8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18242-2008《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 23441-2009《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T 35467-2017《湿铺防水卷材》等标准要求,重点检测单位面积质量、厚度、耐热性、低温柔性、不透水性、拉伸性能、浸水后质量增加、热老化、尺寸变化率、热稳定性等项目。
(五十)保温隔热材料。共抽查12家生产企业的12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产品9批次,不合格3批次,产品合格率75%。
本次抽查依据GB/T 19686-2015《建筑用岩棉绝热制品》标准、GB/T 10801.1-2021《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GB/T 10801.2-2018《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JGJ/T 253-2019《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技术标准》、JB/T 6527-2006《组合冷库用隔热夹芯板》、JB/T 6527-2006《组合冷库用隔热夹芯板》等标准要求,重点检测导热系数、放射性(放射性核素限量)、外观、规格尺寸偏差(尺寸允许偏差)、吸水率(质量吸湿率)、压缩强度、表面密度偏差、密度(干密度)、抗压强度、尺寸稳定性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压缩强度、导热系数、密度(干密度)。
(五十一)安全网。共抽查3家企业(1家生产企业、2家销售企业)的3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5725-2009《安全网》标准要求,重点检测一般要求、断裂强力×断裂伸长、系绳断裂强力、耐腐蚀性能等项目。
(五十二)安全帽。共抽查4家生产企业的4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2811-2019《头部防护 安全帽》,重点检测帽箍、吸汗带、下颏带尺寸、帽壳、部件安装、质量(不包括附件)、帽舌、帽沿等项目。
(五十三)水泥。共抽查9家企业(8家生产企业、1家销售企业)的9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175-2023《通用硅酸盐水泥》、GB/T 3183-2017《砌筑水泥》等标准要求,重点检测保水率、凝结时间、细度、强度、烧失量、安定性、放射性核素限量、氧化镁、三氧化硫含量、氯离子含量、水溶性铬(VI)含量等项目。
(五十四)钢丝绳。共抽查5家销售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20118-2017《钢丝绳通用技术条件》、GB/T 8918-2006《重要用途钢丝绳》等标准要求,重点检测钢丝绳破断拉力、钢丝绳直径偏差、拆股钢丝反复弯曲、拆股钢丝扭转等项目。
(五十五)农用薄膜。共抽查5家销售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4455-2019《农业用聚乙烯吹塑棚膜》、GB 13735-2017《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标准要求,重点检测厚度极限偏差及厚度平均偏差、宽度极限偏差、外观、拉伸强度(纵、横向)、断裂标称应变(纵、横向)、直角撕裂强度(纵、横向)、透光率、雾度等项目。
(五十六)危险化学品。共抽查2家生产企业的2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YB/T 5022-2016《粗苯》、GB/T 622-2006《化学试剂盐酸》标准要求,重点检测HCl、密度(20℃)、馏程(大气压101.3kPa)75℃前馏出量(体积分数)、色度、馏程(大气压101.3kPa)180℃前馏出量(质量分数)、水分、灼烧残渣(以硫酸盐计)、游离氯(Cl)、硫酸盐(SO4)、亚硫酸盐(SO3)、铁(Fe)、铜(Cu)、砷(As)、锡(Sn)、铅(Pb)等项目。
(五十七)洗手液。共抽查2家销售企业的2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34855-2017《洗手液》标准要求,重点检测稳定性耐热:(40±2)℃,24h、稳定性耐寒:(-5±2)℃,24h、总有效物、pH(25℃)、汞、铅、砷、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等项目。
(五十八)家用清洁剂。共抽查2家销售企业的2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35833-2018《厨房油污清洁剂》标准要求,重点检测稳定性、总活性物含量、碱度(以Na2O计)、pH值(25℃,1%水溶液)、腐蚀量(LY12硬铝)、总五氧化二磷等项目。
(五十九)卫生巾(护垫)。共抽查5家销售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8939-2018《卫生巾(护垫)》、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标准要求,重点检测全长偏差、吸水倍率、条质量偏差、pH、甲醛含量、吸收速度、可迁移性荧光物质、背胶剥离强度、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真菌菌落总数等项目。
(六十)纸尿裤(片、垫)。共抽查3家销售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4批次,不合格1批次,产品合格率80%。
本次抽查依据GB/T 28004.2-2021《纸尿裤 第2部分:成人纸尿裤》、GB 15979-2024《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标准要求,重点检测条质量偏差、渗透性能吸收速度(第一次吸收速度)、渗透性能、渗透性能吸收速度(第二次吸收速度)、渗透性能回渗量、渗透性能渗漏量、饱和吸收量、pH、可迁移性荧光物质、甲醛含量、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真菌菌落总数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细菌菌落总数。
(六十一)纸巾纸(抽纸、卷纸)。共抽查3家销售企业的3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20808-2022《纸巾》、GB 15979-2024《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标准要求,重点检测灰分、可迁移性荧光物质、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真菌菌落总数等项目。
(六十二)卫生纸。共抽查2家销售企业的2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20810-2018《卫生纸(含卫生纸原纸)》标准要求,重点检测灰分、可迁移性荧光物质、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项目。
(六十三)棕纤维弹性床垫。共抽查5家企业(4家生产企业、1家销售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26706-2011《软体家具 棕纤维弹性床垫》、GB 17927.1-2011《软体家具 床垫和沙发 抗引燃特性的》、GB 18584-2024《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重点检测面料及复合面料物理性能、芯料物理性能含水率、芯料物理性能压缩永久变形率、安全卫生要求、耐久性要求、阻燃性要求、有害物质限量甲醛、有害物质限量苯、有害物质限量甲苯、有害物质限量二甲苯(邻、间、对二甲苯之和)、有害物质限量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有害物质限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项目。
(六十四)火化棺。共抽查3家企业(1家生产企业、2家销售企业)的6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产品4批次,不合格2批次,产品合格率66.67%。
本次抽查依据GB/T 31182-2014《火化棺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重点检测规格尺寸外廓长度偏差、规格尺寸外廓宽度偏差、规格尺寸外廓高度偏差、抓手位置至端部距离、棺体静载试验、底棱跌落试验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规格尺寸外廓长度偏差、规格尺寸外廓宽度偏差、规格尺寸外廓高度偏差。
(六十五)木质骨灰盒。共抽查4家企业(1家生产企业、3家销售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产品3批次,不合格2批次,产品合格率60%。
本次抽查依据GB/T23288-2023《木质骨灰盒通用技术条件》、GB 18584-2024《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重点检测材料标识一致性、材料用料要求、材料木材含水率、材料内表面耐温、尺寸外形尺寸长度、尺寸外形尺寸宽度、尺寸外形尺寸高度、形状和位置公差平稳度底座、外观、使用性能、表面涂层理化性能漆膜耐湿热、表面涂层理化性能漆膜附着力、表面涂层理化性能漆膜抗冲击、甲醛释放量、可迁移有害元素砷(As)、可迁移有害元素硒(Se)、可迁移有害元素锑(Sb)、可迁移有害元素铅(Pb)、可迁移有害元素镉(Cd)、可迁移有害元素钡(Ba)、可迁移有害元素汞(Hg)、可迁移有害元素铬(Cr)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材料标识一致性。
(六十六)车用柴油。共抽查92家销售企业的101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97批次,不合格4批次,产品合格率96.04%。
本次抽查依据GB 19147-2016《车用柴油》标准要求,重点检测硫含量、酸度(以KOH计)、多环芳烃含量(质量分数)、凝点、冷滤点、 闪点(闭口)、十六烷值、馏程50%回收温度、馏程90%回收温度、馏程95%回收温度、密度(20℃)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闪点(闭口)。
(六十七)车用汽油。共抽查109家销售企业的230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229批次,不合格1批次,产品合格率99.57%。
本次抽查依据GB 17930-2016《车用汽油》标准要求,重点检测研究法辛烷值(RON)、馏程50%蒸发温度、馏程90%蒸发温度、馏程终馏点、馏程残留量(体积分数)、硫含量、苯含量(体积分数)、芳烃含量(体积分数)、烯烃含量(体积分数)、氧含量(质量分数)、甲醇含量(质量分数)、密度(20℃)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甲醇含量(质量分数)、馏程终馏点。
(六十八)车用尿素水溶液。共抽查10家企业(1家生产企业、9家销售企业)的10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29518-2013《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 尿素水溶液(AUS 32)》标准要求,重点检测尿素含量(质量分数)、密度(20℃)、折光率、杂质含量碱度(以NH3计)(质量分数)、杂质含量缩二脲(质量分数)、杂质含量醛类(以HCHO计)、杂质含量不溶物、杂质含量磷酸盐(以PO4计)、杂质含量钙、杂质含量铁、杂质含量铜、杂质含量锌、杂质含量铬、杂质含量镍、杂质含量铝、杂质含量镁、杂质含量钠、杂质含量钾等项目。
(六十九)电力电缆、控制电缆、架空绝缘电缆(非阻燃类)。共抽查10家生产企业的10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9批次,不合格1批次,产品合格率90%。
本次抽查依据GB/T 12706.1-2020《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1部分:额定电压1kV(Um=1.2kV)和3kV(Um=3.6kV)电缆》标准要求,重点检测受检绝缘线芯颜色、绝缘平均厚度、绝缘最薄处厚度、护套最薄处厚度、导体电阻(20℃)、老化前抗张强度、老化前断裂伸长率、老化后抗张强度、老化前后抗张强度变化率、老化前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老化后断裂伸长率、老化前抗张强度、绝缘收缩试验(130℃,1h)——收缩率与炭化部分起点间的距离、老化后抗张强度、载荷下伸长率、冷却后永久伸长率、上支架下缘与炭化部分起点间的距离、燃烧向下延伸至上支架下缘距离、试验过程中燃烧滴落物、护套失重试验-失重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绝缘平均厚度、绝缘最薄处厚度。
(七十)电力电缆、控制电缆(无卤、低烟、阻燃、耐火类)。共抽查9家生产企业的9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6批次,不合格3批次,产品合格率66.67%。
本次抽查依据GB/T 12706.1-2020《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1部分:额定电压1kV(Um=1.2kV)和3kV(Um=3.6kV)电缆》标准要求,重点检测受检绝缘线芯颜色、绝缘平均厚度、绝缘最薄处厚度、护套最薄处厚度、导体电阻(20℃)、 老化前抗张强度、老化前断裂伸长率、老化后抗张强度、老化前后抗张强度变化率、老化前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老化后断裂伸长率、老化前抗张强度、绝缘收缩试验(130℃,1h)——收缩率、老化后抗张强度、载荷下伸长率、冷却后永久伸长率、 上支架下缘与炭化部分起点间的距离、燃烧向下延伸至上支架下缘距离、试验过程中燃烧滴落物、电缆的成束阻燃试验-C类——试样上碳化的长度距喷嘴底边向上的距离、护套失重试验-失重、电缆的成束阻燃试验-B类——试样上碳化的长度距喷嘴底边向上的距离、烟密度—透光率、绝缘pH值、 绝缘电导率、填充pH值、填充电导率、包带pH值、包带电导率、护套pH值、护套电导率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电缆的成束阻燃试验-B类试样上碳化的长度距喷嘴底边向上的距离、电缆的成束阻燃试验-C类——试样上碳化的长度距喷嘴底边向上的距离。
(七十一)电线(阻燃、耐火类)。共抽查5家销售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JB/T 8734.2-2016《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第2部分:固定布线用电缆电线》、GB/T 19666-2019《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或光缆通则》标准要求,重点检测受检绝缘线芯颜色、绝缘平均厚度、绝缘最薄处厚度、老化前抗张强度-中间值、老化前断裂伸长率-中间值、导体电阻(20℃)、老化前后抗张强度变化率、老化后抗张强度-中间值、老化前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老化后断裂伸长率-中间值、不延燃试验上支架下缘与炭化部分起点间的距离、不延燃试验燃烧向下延伸至上支架下缘距离、成束阻燃性能(C类)——试样上碳化的长度距喷嘴底边向上的距离等项目。
(七十二)电线(非阻燃类)。共抽查10家销售企业的10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5013.4-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第4部分:软线和软电缆》、GB/T 5023.5-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5部分:软电缆(软线)》、GB/T 5023.3-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3部分:固定布线用无护套电缆》、JB/T 8734.2-2016《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第2部分:固定布线用电缆电线》标准要求,重点检测受检绝缘线芯颜色、绝缘平均厚度、护套最薄处厚度、护套平均厚度、导体电阻(20℃)、老化前抗张强度-中间值、老化前断裂伸长率—中间值、老化前后抗张强度变化率、老化后抗张强度-中间值、老化前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老化后断裂伸长率-中间值、载荷下的伸长率、冷却后的伸长率、曲挠试验(施加电流:1.0A,施加电压:230V,滑轮直径:80mm,重锤重量:1.0kg)、曲挠试验后浸水电压试验(2000V,5min)、不延燃试验上支架下缘与炭化部分起点间的距离、不延燃试验燃烧向下延伸至上支架下缘距离等项目。
(七十三)电子门锁。共抽查9家销售企业的12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21556-2008《锁具安全通用技术条件》、GA374-2019《电子防盗锁》及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重点检测锁舌轴向静载荷、主锁舌抗轴向静压力、主锁舌抗侧向静压力、锁舌侧向静载荷、手动部件强度、执手静拉力、执手扭矩、防拆报警、阻燃、安全性试验、防破坏报警功能、静电放电、静电放电抗扰度等项目。
(七十四)老人手机。共抽查5家销售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4943.1—2022 《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标准要求,重点检测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热灼伤(接触温度限值)、设备标志等项目。
(七十五)计算机(台式、便携式)。共抽查5家销售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4943.1—2022 《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GB/T 9254.1—2021 《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 电磁兼容 第1部分:发射要求》、GB/T 9813.2—2016《计算机通用规范 第2部分:便携式微型计算机》标准要求,重点检测电气间隙、爬电距离、断开连接器后电容器的放电、设备标志、1GHz以下辐射发射等项目。
(七十六)电源适配器。共抽查5家销售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4943.1—2022 《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GB/T 9254.1—2021 《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 电磁兼容 第1部分:发射要求》标准要求,重点检测电气间隙、爬电距离、断开连接器后电容器的放电、设备标志、交流电源端口的传导发射等项目。
(七十七)液晶显示器。共抽查4家销售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4943.1—2022 《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GB/T 9254.1—2021 《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 电磁兼容 第1部分:发射要求》及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重点检测电气间隙、爬电距离、断开连接器后电容器的放电、设备标志、1GHz以下辐射发射等项目。
(七十八)移动电源。共抽查5家销售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4943.1—2022 《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标准要求,重点检测热灼伤(接触温度限值)、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转换效率、过充电、高温外部短路等项目。
(七十九)打印机。共抽查2家销售企业的4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4943.1—2022 《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标准要求,重点检测热灼伤(接触温度限值)、GB/T 9254.1—2021 《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 电磁兼容 第1部分:发射要求》及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重点检测电气间隙、爬电距离、断开连接器后电容器的放电、设备标志、1GHz以下辐射发射等项目。
(八十)耳机。共抽查4家销售企业的4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14471—2013《头戴耳机通用规范》及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重点检测外观及机械质量、机械连接(插头外径)、提供的产品信息等项目。
(八十一)可降解塑料制品(吸管)。共抽查1家销售企业的1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41008-2021《生物降解饮用吸管》、GB 4806.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要求,重点检测感官要求、总迁移量(10%乙醇,40℃,2h)、高锰酸钾消耗量[蒸馏水(60℃,2h)]、重金属(以Pb计)[4%(体积分数)乙酸(60℃,2h)]、脱色试验、生物降解率等项目。
(八十二)煤基费托合成液体石蜡。共抽查1家销售企业的1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32066-2024《煤基费托合成 液体石蜡》标准要求,重点检测馏程、硫含量、水分(体积分数)、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等项目。
(八十三)化肥。共抽查30家企业(7家生产企业、23家销售企业)的40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37批次,不合格3批次,产品合格率92.5%。
本次抽查依据GB/T 15063-2020《复合肥料》、GB/T 21633-2020《掺混肥料(BB肥)》等标准要求,重点检测总养分、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有效磷(P2O5)含量、钾(K2O)含量、总养分(P2O5+K2O)。
(八十四)检查井盖。共抽查16家销售企业的20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13批次,不合格7批次,产品合格率65%。
本次抽查依据GB/T 23858-2009《检查井盖》、CJ/T 121-2000《再生树脂复合材料检查井盖》等标准的要求,重点检测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承载能力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尺寸偏差、承载能力。
(八十五)校服。共抽查14家企业(3家生产企业、11家销售企业)的15批次产品,合格12批次,不合格3批次,产品合格率80%。
本次抽查依据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 8《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GB/T 22854-2009《针织学生服》、GB/T 23328-2009《机织学生服》标准要求,重点检测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耐水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接缝强力、顶破强力、水洗尺寸变化率、起毛起球、绳带要求、标志标识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使用说明、绳带要求、纤维含量。
(八十六)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共抽查15家企业(7家生产企业、8家销售企业)的15批次产品,合格12批次,不合格3批次,产品合格率80%。
本次抽查依据按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 33271-2016《机织婴幼儿服装》、GB/T 39508-2020《针织婴幼儿及儿童服装》、FZ/T 73025-2019《婴幼儿针织服饰》标准要求,重点检测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耐水色牢度、耐(干、湿)摩擦色牢度、耐(酸、碱)汗渍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A类)、可分解芳致癌香胺染料、异味、重金属、绳带要求、附件抗拉强力、附件锐利性、使用说明、绒子含量、鸭毛(绒)含量、鹅毛绒含量、金属针、耐久性标签缝制位置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使用说明。
(八十七)泳装。共抽查4家销售企业的4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2批次,不合格2批次,产品合格率50%。
本次抽查依据GB/T40180-2021《婴童浮力泳装》、 FZ/T 73013-2017 《针织泳装 》、FZ/T 81021-2014 《机织泳装》等国家标准要求,重点检测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耐水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儿童)、可分解芳致癌香胺染料、耐海水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级)、绳带要求(儿童)、异味、附件锐利性(儿童)、耐久性标签缝制位置(儿童)、拼接互染、金属针(儿童) 、使用说明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使用说明。
(八十八)床上用品。共抽查8家销售企业的8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5批次,不合格3批次,产品合格率62.5%。
本次抽查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22796-2021《床上用品》、GB 18383-2007 《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标准要求,重点检测纤维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甲醛含量、pH值、耐(干、湿)摩擦色牢度、耐(酸、碱)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邻苯二甲酸酯、金属针、絮用纤维原料要求、断裂强力、水洗尺寸变化率、使用说明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使用说明。
(八十九)针织服饰。共抽查8家企业(1家生产企业、7家销售企业)的8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产品7批次,不合格1批次,产品合格率87.5%。
本次抽查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22849-2024《针织 T 恤衫》、FZ/T 73010-2016 《针织工艺衫》、FZ/T 73029-2019《针织裤》、FZ/T 73026-2014《针织裙、裙套》、GB/T26385-2011《针织拼接服装》、FZ/T 73020-2019 《针织休闲服装》、GB/T 22853-2019《针织运动服》等标准要求,重点检测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异味、耐皂洗色牢度、使用说明;顶破强力、耐光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起球、水洗尺寸变化率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使用说明、纤维含量。
(九十)西服、大衣。共抽查5家销售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4批次,不合格1批次,产品合格率80%。
本次抽查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664-2017《女西服、大衣》、GB/T 2665-2017 《男西服、大衣》、FZ/T 81017-2022 《全毛衬西服》、FZ/T73056-2016 《针织西服》、GB/T2666-2017《西裤》标准要求,重点检测使用说明、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芳香胺致癌染料、纤维含量、耐(酸、碱)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使用说明。
(九十一)羽绒服。共抽查15家销售企业的15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12批次,不合格3批次,产品合格率80%。
本次抽查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 14272-2021《羽绒服装》、FZ/T 73053-2015《针织羽绒服装》、QB/T 1193-2023《羽绒羽毛被》、QB/T 1193-2012《羽绒羽毛被》标准要求,重点检测纤维含量(面料、里料)、甲醛含量(面料、里料)、pH值(面料、里料)、耐水色牢度(面料、里料)、耐摩擦色牢度(面料、里料)、蓬松度、绒子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面料、里料)、异味、耐皂洗色牢度(面料、里料)、耐光色牢度(面料)、纰裂(面料)、清洁度、残脂率、耗氧量、杂质、气味、异色毛绒、陆禽毛含量、防钻绒性、充绒量偏差、APEO、标志标识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绒子含量、蓬松度、标志标识。
(九十二)家居服。共抽查4家企业(1家生产企业、3家销售企业)的4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FZ/T 81001-2016《睡衣套》、FZ/T 73017-2014《针织家居服》、FZ/T 73017-2023《针织家居服》、GB/T 8878-2014《棉针织内衣》、GB/T 8878-2023《针织内衣》等标准要求,重点检测甲醛含量、pH 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起球等项目。
(九十三)国旗。共抽查3家销售企业的3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1批次,不合格2批次,产品合格率33.33%。
本次抽查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2982-2004《国旗》标准要求,重点检测成品密度、单位面积质量、断裂强度、标准国旗尺寸和允许误差、国旗颜色和允许误差、国旗缝制、旗面外观、耐洗色牢度(原样褪色))、耐光色牢度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耐光色牢度、尺寸和允许误差。
(九十四)毛巾。共抽查3家销售企业的3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 22864-2020 《毛巾》、FZ/T 62016-2009《无捻毛巾》、FZ/T 62033-2016《超细纤维毛巾》标准要求,重点检测纤维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甲醛含量、pH值、耐(干、湿)摩擦色牢度、吸水性、脱毛率等项目。
(九十五)羊毛羊绒。共抽查5家销售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4批次、不合格1批次,产品合格率80%。
本次抽查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FZ/T 73009-2021《山羊绒针织品》标准要求,重点检测pH值、甲醛含量、耐干洗色牢度、纤维含量、耐洗色牢度、异味、耐汗渍色牢度(酸、碱)、耐水色牢度、耐光色牢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起球、烷基酚(AP)和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O)、标志标识、耐摩擦色牢度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标志标识。
(九十六)蚕丝被。共抽查5家销售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3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60%。
本次抽查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24252-2019《蚕丝被》标准要求,重点检测填充物质量偏差率、纤维含量、pH值、甲醛含量、异味、耐汗渍色牢度、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标志标识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填充物质量偏差率、标志标识。
(九十七)防火门。共抽查4家生产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12955-2008《防火门》标准要求,重点检测材料厚度、配件-防火合页(铰链)、形位公差、外观质量、耐火性等项目。
(九十八))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共抽查6家企业(2家销售企业、4家电商企业)的7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6批次,不合格1批次,产品合格率85.71%。
本次抽查依据按GB 15322.2-2019《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2部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标准要求,重点检测外观检查、绝缘电阻、电气强度、报警动作值、方位、报警重复性、高温(运行)试验、低温(运行)试验、跌落试验、标志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报警动作值、方位、报警重复性、高温(运行)试验、低温(运行)试验、跌落试验。
(九十九)灭火毯。共抽查4家销售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XF 1205-2014《灭火毯》标准要求,重点检测外观与结构、尺寸、质量、操作性能、柔软性能、绝缘性能、F 类火灭火性能、毯面基材、毯面的干态断裂强力、手持件及包边材料的阻燃性能、缝纫线的耐高温试验等项目。
(一百)室内消火栓。共抽查5家销售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3445-2018《室内消火栓》标准要求,重点检测外观质量、手轮材料厚度、基本尺寸与公差、手轮、开启高度、产品标志、阀杆升降性能、消防接口等项目。
(一百零一)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共抽查22家企业(1家生产企业、21家销售企业)的29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28批次,不合格1批次,产品合格率96.55%。
本次抽查依据GB 4351-2023《手提式灭火器》标准要求,重点检测充装要求、20℃喷射性能、瓶体充装口内径、瓶体爆破性能、瓶体水压试验、操作机构检查、阀门检验、灭火剂主要成分含量、颜色、标志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灭火剂主要成分含量。
(一百零二)消防软管卷盘。共抽查14家企业(10家销售企业、4家电商企业)的14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15090-2005《消防软管卷盘》标准要求,重点检测密封性能、耐压性能、喷射性能、软管性能、喷枪性能等项目。
(一百零三)消防水带。共抽查14家销售企业的14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产品12批次,不合格2批次,产品合格率85.71%。
本次抽查依据GB 6246-2011《消防水带》标准要求,重点检测外观质量、内径、长度公差、试验压力下状况、最小爆破压力、单位长度质量、附着强度、水带与消防接口连接性能、标志、延伸率和膨胀率及扭转方向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附着强度、最小爆破压力。
(一百零四)消防水枪。共抽查14家销售企业的14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8181-2005《消防水枪》标准要求,重点检测密封件尺寸、螺纹、表面质量、抗跌落性能、接口性能、标志等项目。
(一百零五)消防应急照明灯。共抽查7家销售企业的8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标准要求,重点检测外观检查、标志、通用要求-主电源的要求、基本功能试验-应急转换时间、基本功能试验-应急工作时间、基本功能试验-消防应急灯具的性能、基本功能试验-光通量、充、放电性能、重复转换性能、电压波动性能、转换电压性能、绝缘电阻性能、耐压性能、接地电阻试验、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主要部件性能-熔断器或其他保护装置检查、主要部件性能-接地端子检查、主要部件性能-音响器件声压级等项目。
(一百零六)消火栓箱。共抽查3家生产企业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5批次,产品合格率0。
本次抽查依据GB/T 14561-2019《消火栓箱》标准要求,重点检测外观质量、外形尺寸和极限偏差、材料、箱门、箱体刚度、标志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外形尺寸和极限偏差、标志。
(一百零七)电动自行车。共抽查15家销售企业的15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14批次,不合格1批次,产品合格率93.33%。
本次抽查依据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重点检测车速限值,制动性能(干态),整车质量,结构,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反射器不测光学要求,照明不测亮度值),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防火性能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整车质量。
(一百零八)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共抽查10家销售的10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标准要求,重点检测外壳冲击,跌落,结构,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电气强度,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防触电保护,非正常工作(仅测错接,短路),耐热,灼热丝,谐波电流等项目。
(一百零九)电动自行车(电动助力车)电池。共抽查9家销售的10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22199.1-2017《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第1部分:技术条件》标准要求,重点检测2hr容量、大电流放电、耐振动能力试验等项目。
(一百一十)烟花爆竹。共抽查了7家销售单位的20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15批次,不合格产品5批次,产品合格率75%。
本次抽查依据按《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T 10631-2013和 GB 19593-2015 )的标准要求,重点检测烟花爆竹(除组合烟花外):标志、包装、外观、部件(引燃装置)、结构与材质、药种、药量、燃放性能(烧成率、计数误差、抛射物);烟花爆竹(组合烟花):标志、包装、外观、部件(引燃装置)、结构与材质、药种、药量、燃放性能(燃放效果、烧筒、漂浮物)等项目。不合格项目为:部件-引燃装置-引火线、引燃时间、结构与材质。
(一百一十一)呼吸面罩。共抽查4家销售企业的4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检测依据GB 21976.7-2012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7部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标准要求,重点检测结构、材料阻燃性能、一氧化碳防护性能、高浓度一氧化碳时呼吸器的机械结构完整性、连接强度、佩戴质量、金属材料表面质量等项目。
三、有关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
(一)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涉嫌假冒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
(二)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要开展现场检查和跟踪抽查,核查、约谈、依法严肃处理,并实施重点监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附件:
2025年电动自行车等111种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及专项监督抽查产品及生产销售单位名单
(本文及附件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及摘选)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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