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涉案物资处置工作,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要销毁的罚没物品进行无害化销毁,拟选聘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我局需采用拆解破碎方法开展的罚没物品销毁工作。具体选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服务时间
罚没物品销毁机构实行聘期制,聘期为3年,从签订协议之日起算。
二、服务内容
对我局委托销毁的罚没物品按照无害化处理要求,对外包装进行毁形处理,相关物品拆解后进行破碎、剪切,液体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销毁机构提供安全的仓储设施,负责接收后的拟销毁物资的保管工作,确保相关物品销毁前不得重新流入市场。相关物品销毁后向我局提供销毁的影像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品类:
1、建材类(地板、板材、卫浴洁具、卷材、轻钢龙骨、门锁、电线电缆等);
2、电动自行车类(含配件、电池);
3、汽车配件类(汽车前杠、前大灯、后尾灯、轮毂、刹车盘、机油滤清器等);
4、家用电器类(空调、电冰箱、电风扇、电视机、电压力锅、微波炉等);
5、生活用品类(手机配件、眼镜、手表、文具等含金属类生活用品)。
三、项目价格
受委托的企业免费提供销毁服务。拟销毁的罚没物品由委托方负责运输至受委托机构。销毁机构对销毁后的物品残渣享有处置收益权。
四、资质要求
受委托机构应具有相关部门审批许可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委托第三方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具备满足大批量物品销毁的机械设备及硬化场地或防渗漏的地面装备。
五、报名要求
请有意向参与选聘的机构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提供资质要求的相关资料。联系人:何志军,联系电话:0791-885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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