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有关规定,本次集中对2018年至2025年11月,由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贤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分局、原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原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下放至4个县(南昌县、新建县、安义县、进贤县)期间相关单位发放的3873张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依法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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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2日
| 来源: 发布日期: 2025-12-12 访问量: |
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有关规定,本次集中对2018年至2025年11月,由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贤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分局、原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原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下放至4个县(南昌县、新建县、安义县、进贤县)期间相关单位发放的3873张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依法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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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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