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红市监送告〔2023〕2023020009号
红谷滩新区亿城商行(吴小平):
本局于2024年11月12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洪红市监商罚催字〔2023〕202302009号),因你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洪红市监商罚催字〔2023〕202302009号,内容是: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缴纳罚款陆万叁仟伍佰玖拾贰元(63592.00) 。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洪红市监商罚催〔2023〕202302009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万光华、梁梦燕 联系电话:0791-83803315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丽景路1188号红谷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沙井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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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 11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