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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  发布日期: 2025-04-22  访问量: 

何文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民营企业标准化建设助推南昌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编号:125)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所分析的我市民营企业在标准的制定和建设方面表现的存在的问题和所提出的建议对我局标准化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局将会吸收您的观点建议,并运用到今后的相关工作中去。现根据我局工作职能,答复如下:

一、我市标准化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的精心指导下,在省质标院、省标协等机构、组织的大力支持下,坚持新发展理念,大力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推进生态文明、数字经济、社会治理等标准化建设,鼓励和引导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全面提升企业标准的监管水平。

截至目前,在昌企事业单位已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13项、国家标准685项、行业标准77项、团体标准288项,参与省级地方标准1254项,发布市级地方标准13项,位列全省前列;已创建完成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74个,在建“高新政务”等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3个,晶能光电“硅衬底半导体照明”等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2个;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公开声明制度,共有1728家企业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累计上报18132项标准,涵盖24478种产品;完成省、市两级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指导我市317家企业完成“对标达标”提升行动;27项标准上榜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占全省56.25%,23项企业标准上榜全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占全省25.84%;8项标准在首届江西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表彰大会上获得表彰。以上指标均在全省前列。开展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推动企业实施标准总监制度,通过考试合格并引导企业完成聘任标准化总监28人。大力开展标准化法律法规宣贯,“大调研大走访大帮扶”等活动,利用“世界标准日”,开展标准化宣贯,讲好“南昌标准”故事。

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您和您所在公司、省标协为我市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巨大贡献。

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合肥、长沙等一些周边省会城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为:各县区、各领域的标准化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标准化意识还不强,地区发展不平衡,标准化整体水平还不高,参与制定的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的数量还较少,质量不高等情况。分析原因有:

一是标准化整体意识有待加强。全市各领域、各相关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标准化意识不强,水平不高,主动参与制定的各类标准研制数量较少,抢占行业话语权能力不足。

二是专业的标准化技术支撑缺乏。目前我市没有市属的标准化技术机构,需要借助省里相关机构或民营第三方机构服务,为企业提供专业咨询及免费服务能力不足,无法为企业在标准化工作投入方面降低成本。

三是标准化激励机制有待完善。目前全市没有标准化专项奖励政策,激励措施欠缺,企业内生动力不足。

二、具体建议回复情况

您提出的三项具体建议非常重要,我局具体工作举措如下:

(一)完善要素保障,提质量与育人才并行。

近年来,我局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开展企业标准“对标达标”提升、企业标准“领跑者”、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企业标准总监通过“世界标准日”等宣传活动、与专业机构合作举办标准化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企业标准化意识,培育企业标准化人才。如2022年我局与省标准化协会承办了“六个江西”标准化培训活动。下一步,我局还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提高企业标准化意识、强化企业标准建设:一是继续深化“对标达标”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对标先进标准,提升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二是继续是引导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树立实施先进标准的示范标杆,形成“生产看领跑,消费选领跑”的良好氛围。三是继续加大标准宣贯和培训力度。利用“世界标准日”“质量月”“品牌日”等开展标准化宣贯,培育发展标准化文化,讲好“南昌标准”故事,推动标准化成果共建共享。四是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多层次培训体系,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培养一批熟悉规则、精通专业技术和管理的标准化人才。五是强化企业标准监督检查。通过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企业整改内容陈旧落后、不符合国家、行业最新要求的企业标准,推动企业提升自身标准化水平。

(二)推动标准制度型开放,加强标准化交流与合作。

我局持续加强与省质标院、省总院发展院、省标准化协会、“张晓刚工作室”平台国际标准化合作,依托省级标准化专家人才库和标准化服务机构,加强各级标准化监管队伍建设,指导企业标准化提高我市标准化整体服务水平,建立完善我市标准化数据系统,邀请专业机构协助市局对我市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进行数据分析,为标准的优化和改进提供有力支持,使企业标准化建设更加科学和精准。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保障机制。

因我市未设立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没有出台标准化专项奖励政策。历年来,涉及标准化方面的奖励政策均在各行业部门。如2016年《中共南昌市委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中“对主导制定并获批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和20万元”,由市县工信口组织实施。2022年,上述奖励政策的延续文件《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因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的要求被废止。目前,我市在绿色食品、预制菜等领域仍有研制标准的奖励政策。部分县区也对标准化专项工作仍有政策支持,如进贤县2024年对“江西绿色生态”品牌建设试点县项目给与了经费支持。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措施。支持鼓励我市各类企业积极参与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江西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二是积极推动出台新政策措施。借鉴全国多地做法,推动市政府设立南昌市标准化奖补专项资金,出台奖励政策,推动有条件的县区、部门出台本辖区、本领域内的激励政策。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厚爱以及所提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希望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一如既往地给予关注和支持。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