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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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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昌市审计局对我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我局高度重视本次审计,收到《审计报告》(洪审行报[2022]1号)后,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及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采取相关措施进行了整改,现将相关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执行方面

1.关于“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落实稽查局上划人员基数核定,通过增人增资追加预算,以解决当前预算不足挤占项目支出的现状。三是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按预算规定用途使用各项资金。

2.关于“预算编制未按要求细化”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文件,在编制预算时严格执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按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按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

3.关于“预算编制不够严谨,有的事项预决算差异过大”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研读《预算法》,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规定,根据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况,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编制水平。

4.关于“预算刚性约束不强,预算追加大”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与市财政的沟通协调,将纳入市财政总预算的食品药品监管专项经费、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及可预测的省级专项补助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编制中。

(二)财务收支管理方面

1.关于“超标准开支会议费”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出台《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费管理办法》,今后将严格按照《南昌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洪财行〔2018〕11号)第六条"二、三、四类会议除去报到和离开的时间,会期均不得超过1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一般为半天,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天。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一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2天,二、三、四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及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2.关于“工会慰问活动未按相关要求开展消费扶贫行动”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我局发放工会会员节日慰问时,已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消费扶贫专馆目录名单内的商户采购扶贫物资。

(三)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1.关于“未能及时准确贯彻落实上级专利政策文件精神,造成财政资金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低质申请专利进行资助”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规定"地方现有资助的范围应限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我局已于2021年6月对《南昌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2.关于“未按随机原则抽取项目评审专家”问题

整改情况:在2022年度知识产权奖补项目专家评审环节,我局已严格按照《南昌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和纪委规定执行,通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专家。

(四)房产出租管理方面

1.关于“房产出租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租”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已委托江西省全圣勘测规划有限公司进行了房屋测绘,并委托江西天禄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估价。目前南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已审核通过出租申请,公开拍租事宜已在南昌市财政局备案,已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挂牌事宜,待在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公开招租。

2.关于“部分房产出租合同约定的期限超过三年”问题

整改情况:因既有合同生效中,待该合同到期后,按规定公开招租,严格执行租赁期限规定。

3.关于“租金未按规定递增”问题

整改情况:已与承租户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1年,并约定递增条款;有的待该合同到期后,将严格按租赁规定执行。

(五)政策制度执行方面

1.关于“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督促所有人员应办尽办公务卡,联系银行上门办理。二是7月19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卡管理和使用通知》,严格按照《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洪财库〔2012〕52号)文件的13项强制消费目录的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规定执行,否则不予报销。

2.关于“信息化设备采购未执行国家保密安全相关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规定要求配置采购设备。

(六)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关于“综合服务中心食堂管理不规范”问题

(1)关于“选定食品供应商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

整改情况:机关食堂计划于2022年春节后开始履行招投标程序,由于3月以来疫情爆发的影响,相关招投标程序被搁置,已于6月28日开标完成食堂食材配送招投标程序并签订合同。机关食堂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食堂配送招投标把关。

(2)关于“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验收不规范、出入库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每天6点阶段蔬菜由厨师长签字确认,8点由综合服务中心管理人员进行复核确认,确保对食材价格、数量、质量进行验收把关,同时每天对配送食材送检,确保无农药和重金属残留,为食材安全性的保障提供“双保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和分管的副主任每星期不固定对菜品品质、数量进行抽查检验三次以上,对出现异常的清单和质量,均有第一时间同厨师长进行核对,并将情况反馈给配送方,确保单位供餐正常和安全。进一步完善出入库台账。每日食堂人员对出入库食材进行登记,由本单位管理人员复核后登记入库及出库,双方均签字署名;单位管理人员定期对食堂剩余库存进行盘点,填写库存盘点表,并根据结果比对食材出入库台账。

2.关于“抽样检测物资采购管理和使用处置不到位”问题

(1)关于“未按最低限量采购抽验样品”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抽样人员的业务培训,要求抽样人员熟知每个计划的具体抽样量。检验检测中心将本年度省计划食品抽样细则和市计划食品抽样细则的电子版本发送至每个抽样人员,已便随时翻看。

(2)关于“样品采购量与实验需求量脱节,造成抽检物资浪费”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抽样人员业务培训,认真学习食品分类,请抽样资深人员向新队员解读微生物二级采样与三级采样的区别,明晰抽样要求,严格按照文件抽样细则完成。

(3)关于“物资采购报销手续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会计原始凭证不齐全问题,检验检测中心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细化财务报销规定,组织全体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补齐原始凭证。按规定转账支付采样费。

(4)关于“部分检验合格产品未作价处理”问题

整改情况:检验检测中心将按照《洪财行【2021】4号》文和2022年7月4日江西省市场局印发的《江西省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备份样品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将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备份样品定期作价处理。

   3.关于“个别案件未及时核实、立案”问题

整改情况:稽查局研究决定,以后各分局之间移送案件线索一律由稽查局投举科流转,由该部门接收登记在册,专人管理转至相关分局,按照投举科设定的办理期限随时追踪案件办理情况,要求各分局及时核实,达到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未达到条件的也及时给予回复。

特此公告。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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