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互视科技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名单附后):
本局已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洪市监稽高处告字〔2024〕1004号等),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公告内容如下:
1、南昌互视科技有限公司等24家单位长期停业未经营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2、南昌市高新区昌东镇新潮五金销售部长期停业未经营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依此规定,拟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请以上25家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地址:南昌市昌东大道6869号南昌市检验检测中心五楼)领取《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和《江西省市场监督行政处罚程序细则》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 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 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南昌市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昌东大道6869号
联系人:樊超、朱亚熙 联系电话: 0791-87361750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