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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场主体报送2022年度报告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23-02-13  访问量: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南昌市各类市场主体报送2022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报对象

凡2022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含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下同)都应当依法报送2022年度报告。已经主动注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设立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不再报送年报。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先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在登记机关作出变更登记决定后,报送年度报告。

二、年报时间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三、报送方式

(一)网上填报

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地方频道(http://gsxt.amr.jiangxi.gov.cn/),或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金色版(http://jx.gsxt.gov.cn/index.html),或关注“江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栏目→链接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地方频道页面,或登录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点击“服务栏”。进入江西市场主体年报系统,报送2022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2022年度纸质报告。

2.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http://www.jxzwfww.gov.cn/?flag=gj)→下拉找到“特色创新”→点击“查看更多”→在“特色营商环境”中点击“江西市场主体年报系统”。报送2022年度报告并公示。

(二)纸质年报

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要通过网上填报。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可以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逐项如实填写后,提交给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三)补报年报

未报送2021年度及以前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应补报未报的年度报告。补报后,再报送2022年度报告,并及时到注册登记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四、法律责任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本通告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将其依法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依法提交2022年度报告或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将依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或吊销登记证。

五、其他事项

1.除公示年报信息外,企业应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自觉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向社会公示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和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2.市场主体对公示的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发现年度报告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在 2023年 6月30日之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公示。

3.市场监管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商务、海关、外汇等部门相关事项实行“多报合一”,市场主体只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即可完成多部门事项的统一报送公示。

4. 大型企业年报还需报送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相关信息,由企业自行填报并公示,填报时间为1月1日至6月30日;如企业履行了支付义务,6月30日后允许对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进行修改。

5.取得疫苗生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按照有关标准100%年报公示。

六、问题答复及咨询

各类市场主体年报过程中遇到问题,按照年报内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可向相关部门咨询。市场监管部门统筹做好年报事项和公示系统年报技术问题等咨询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咨询电话:南昌市局88560107、88560127,南昌县局85710115,进贤县局85690027、85690013,安义县局83433711,东湖区局87838730,西湖区局86620593,青云谱区局88483116,青山湖区局88634794,新建区局83752559,红谷滩区局83855686,湾里管理局83786596,高新开发区局88123107,经济开发区局83803780,临空经济区局88536726,进贤医疗器械监管分局85588085。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