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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11-17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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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对调查终结的你公司涉嫌发布五帝钱违法广告一案,穷尽直接、邮寄、委托送达措施之后,仍不能送达拟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之《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洪市监广监听告﹝2021﹞14号),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规定,予以公告送达,内容为:你公司(前身为南昌祥泰家贸易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通过淘宝网,对经销的五帝钱商品发布“开光真品五帝钱风水古币清代真品铜钱六帝钱 保真古钱币镇宅 招财”、“每一枚古钱币,饱含着历史印记,每一串五帝钱,碾过了历史的辉煌时代,祥泰家五帝钱,采集历史辉煌信息,灌注钱币之上,外加高僧开光,保佑缘主一生吉祥富贵,一帆风顺”等内容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规定,拟对你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你公司应到本局接收《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逾期未接收即视为送达。你公司自接到或者在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对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本局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联系人:曾婷 陈凌     电话:0791-88560083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丽景路666号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大楼1310室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