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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度南昌市市直部门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2-06-10  访问量: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2022年度南昌市市直部门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清单管理

建立重点监管事项清单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2019〕5号)、《江西省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推进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市监明电〔2022〕2号)和《南昌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双随机办〔2022〕2号)精神的重要措施和具体要求。

市直各部门要根据区域和行业风险特点,对安全生产、质量安全、生态环保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等重点监管事项进行梳理,形成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并及时调整江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清单。要明确监管事项名称、检查对象、检查方式、实施主体等内容,并通过政府网站或单位门户网站对外公布。

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双随机办”)对市直部门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实行统一管理。各县区双随机办要参照市里做法统一管理本县区有关部门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县区有关部门在认领上级主管部门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编制本部门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可以根据监管工作需要,从本级权责清单中增加重点监管事项。

二、落实监管责任

市直各部门要根据《2022年度南昌市市直部门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定重点监管事项检查工作指引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监管内容,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监管任务有序开展。要建立监管对象台账,落实监管责任,对重点监管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检查,做到检查单位全覆盖、检查项目全覆盖、检查要素全覆盖。

除重点监管事项外,其他监管事项原则上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监管,不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模式的,应向当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作出书面说明。要积极探索有效监管方式方法,在“双随机”监管工作中充分运用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不断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确保监管行为规范高效。

各级双随机办要切实发挥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密切跟踪督促任务清单执行情况;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专项培训,为一线监管提供强有力支持,确保监管任务取得实效和长效。

三、强化结果运用

除涉及个人隐私、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外,要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将重点监管事项检查结果,依法依规及时归集并公示。

市直各部门要强化横向联动,对重点监管事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采取监管措施的同时,原汁原味将问题通报相关单位,实施部门联合惩戒。相关单位要根据监管结果,对其依法依规采取相应处理措施或行政处罚,让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附件:关于印发2022年度南昌市市直部门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的通知

南昌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