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保障食品质量安全。10月28日,青山湖区市场督管理局组织辖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召开青山湖区食品生产风险交流暨专项整治会、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培训会,会议分两个阶段举行。
全区141家食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及产品监管负责人,青山湖区各街、镇、园区分管领导,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局长、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参加会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四级调研员王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刘林勇,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彭赞辉,食品安全分管领导黄长龙出席会议。
会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四级调研员王铿就大米加工行业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大米抽检监测,提高大米加工管理水平和食品安全风险规范能力进行现场指导。
会议强调,当前大米生产企业面临的形势严峻,要求大米生产企业要强化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配备符合条件的大米检测设备,加强员工管理和食品安全培训,切实保障大米生产质量安全。大米出厂时必须做到批批检验,各企业主体要对不合格大米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宣传培训会上,向参会企业发放了《南昌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180余份,对照清单10大类学习责任事项、法律依据和处罚措施,明确对辖区内食品生产者实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包括依法取得资质、从业人员管理、生产过程控制、进货查验、食品安全自查、出厂销售管理、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宣传、食品安全事故管理、食品召回管理、食品追溯管理以及其他主体责任。
青山湖区市场监督局将进一步增强监督指导的能力。对未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稿 源:青山湖区局
通讯员: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