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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食品生产风险交流暨专项整治会、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培训会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10-29  访问量: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保障食品质量安全。10月28日,青山湖区市场督管理局组织辖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召开青山湖区食品生产风险交流暨专项整治会、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培训会,会议分两个阶段举行。

全区141家食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及产品监管负责人,青山湖区各街、镇、园区分管领导,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局长、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参加会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四级调研员王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刘林勇,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彭赞辉,食品安全分管领导黄长龙出席会议。

会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四级调研员王铿就大米加工行业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大米抽检监测,提高大米加工管理水平和食品安全风险规范能力进行现场指导。

会议强调,当前大米生产企业面临的形势严峻,要求大米生产企业要强化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配备符合条件的大米检测设备,加强员工管理和食品安全培训,切实保障大米生产质量安全。大米出厂时必须做到批批检验,各企业主体要对不合格大米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会上同时分析了青山湖区食品生产企业现状,辖区现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143家,在产128家,数量仅次于南昌县,位列全市第二,其中包括风险较高的糕点生产企业32家,速冻食品生产企业29家,肉制品生产企业8家。现有食品生产企业具有规模小、管理差、设备设施陈旧的现状,食品生产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参差不齐,给青山湖区整体食品安全带来较大的风险隐患。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刘林勇就米、糕点等风险类别较高的食品生产质量控制进行要求。他强调,食品生产企业要强化法律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市场监管部门强监管,形成监管合力。辖区基层市场监管人员要加大对大米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监管台账,实施网格化管理,监管人员定期到企业检查指导。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提升,守护好百姓的“舌尖上的安全“。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确保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和辖区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了解《南昌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使企业明确自身主体责任范围。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培训会,邀请食品安全专家徐艳钢教授到会授课。

宣传培训会上,向参会企业发放了《南昌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180余份,对照清单10大类学习责任事项、法律依据和处罚措施,明确对辖区内食品生产者实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包括依法取得资质、从业人员管理、生产过程控制、进货查验、食品安全自查、出厂销售管理、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宣传、食品安全事故管理、食品召回管理、食品追溯管理以及其他主体责任。

青山湖区市场监督局将进一步增强监督指导的能力。对未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稿  源:青山湖区局

通讯员: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