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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区农贸市场整治市场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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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南昌市城区农贸市场整治市场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昌市城区农贸市场整治市场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当前农贸市场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城市品质和居民生活质量。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城区农贸市场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市场规范组和承担市场管理行动组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省委书记刘奇提出的“南昌要在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上充分彰显省会担当”的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吴晓军提出“干净、整洁、有序、便民”的要求,重点针对农贸市场存在的脏、乱、差和经营秩序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二、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压实职责、分类整治”的原则,通过专项治理,实现五个标准统一目标,全面规范全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建设平安市场,提升农贸市场形象。

政府主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勇于担责,实现市局、区局、分局上下联动、三级同步的整治格局。

属地管理:各区局、分局在政府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监管区域内的农贸市场专项整治。

压实职责:通过监管,压实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其管理水平和能力。

分类整治:全面掌握各农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于管理混乱、问题突出的市场开展重点整治、挂牌督办;对于管理规范的市场,加强管理,进一步提升。

五个标准统一:一是摊位管理标准统一。各农贸市场严格按照标准实行划行归市管理;不符合要求的摊位,统一调整;不得出摊经营、摆放物品。二是卫生标准统一。农贸市场内垃圾清理、卫生清扫、市场清洗消毒、公共厕所管理统一标准,严格执行。三是市场开办者内部管理标准统一。各农贸市场统一按照管理要求,配齐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制定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四是车辆管理标准统一。市场外车辆停放规范有序;电动车不得随意出入市场。五是市场监管标准统一。强化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打击计量违法行为和价格违法行为等,不放过任何一处违法行为。

三、组织保障

在全市农贸市场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市场管理行动组。

组  长:徐云辉

常务副组长:田卫国

副组长:各区(开发区、新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付流云、张志刚、汪炳钦、谢志春、陈卫东、殷政权、谌燕军、罗中凯、周琳

成  员:喻兵、吉丽、陶建林、史忠明、黄超、计桂礼、蔡志刚、郭盛、邓必红、邹平勇、李忠元、陈建华、万燕萍、黄振斌、王玉江、刘臣、万跃宁、吴荣玲、谢杨、周兴

行动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市场规范管理处,统一协调指导各市场管理行动组开展整治。陈建华任办公室主任。

市局市场管理行动组:组成9个组,分区负责。

一组:检查考核经开区(含临空区)

组长:付流云

副组长:万燕萍

成员:喻德华、黄金晶、陈丁盛

二组:检查考核青山湖区

组长:陈卫东

副组长:李忠元

成员:周嬿、徐协锋、康荣涛

三组:检查考核红谷滩新区

组长:张志刚

副组长:刘  臣

成员:何志军、曹寅冰、熊丹

四组:检查考核新建区

组长:汪炳钦

副组长:黄振斌

成员:王科军、张彬、舒晓芳

五组:检查考核青云谱区

组长:谢志春

副组长:万跃宁

成员:胡敏、杨立新、黄绍风

六组: 检查考核高新区

组长:殷政权

副组长:吴荣玲

成员:帅凯、秦浩晖、张超

七组:检查考核西湖区

组长:谌燕军

副组长:谢杨

成员:任初杰、余辉、朱瑛

八组:检查考核东湖区

组长:罗中凯

副组长:周兴

成员:许翀辉、胡顺、李赛莲

九组:检查考核湾里区

组长:周琳

副组长:王玉江

成员:郑刚、钟海能、付敏

四、责任分工

(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开展市场规范工作,协调各部门抓好整治工作的实施;指导各区局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检查考核,督促各区局按照要求落实职责。

(二)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区(开发区、新区)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组建专项整治工作组,落实专人负责,实行“一场一组”,全面推进专项整治。

五、整治内容

按照五个标准统一要求,专项整治重点突出6个方面。

(一)整治证照管理

整治任务:加大市场内外经营者无照无证经营的查处力度,实现规范统一亮证亮照。取缔无证无照经营。

(二)整治市场内及其周边秩序

整治任务:市场内划行归市;无出摊、出店经营现象;市场门口及周边地区无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市场沿街店面无出店经营;市场门前车辆分类停放,无乱停乱放现象。

(三)整治市场内环境卫生

整治任务:整治市场内占道经营;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及时清扫地面垃圾,保持市场内地面无积水、无堆积性垃圾;市场公厕专人定时保洁、无异味;市场内按要求灭鼠、灭蟑、灭蝇。

(四)整治市场内及周边的食品安全

整治任务:清理三无、变质、过期食品;履行准入管理;禽类、肉类实施检验检疫,农产品每日实施农残检测;熟食加工符合食品安全监管要求。

(五)整治各种违法行为

整治任务:商品明码标价,做到标价清晰,价货相符,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计量器具及计量行为开展检查,依法查处短斤少两违法行为;查处销售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打击强买强卖、欺行霸市。

(六)整治市场设施

整治任务:整治市场设施隐患和消防隐患。公平秤功能完好;通风、照明设施正常;排水通畅;消防设施完备、功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强化领导。各责任单位(部门)要牢固树立工作一盘棋的思想,高度重视此次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做到推进快速,领导有力;方案详实,措施得力;查摆问题,整治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细化措施,迅速行动。各区局要组织分局对每个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制定有针对性的举措,实行“一场一策”、“一场一组”,立即行动。

(三)压实责任,确保实效。各区局要依照本方案要求,按照精准施治的原则,摸清底数。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实现属地网格化管理,形成统一步调、齐心协力、多方联动、全民参与的整治格局,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强化宣传和信息报送。整治期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进行专项整治宣传,引导广大市民和市场经营者积极主动投入到整治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和共同维护整治成果的良好局面。市局各组、各区局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每日15点前将每个市场的整治情况(含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视频图片等)报市市场管理行动组办公室。(附群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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