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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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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局、派出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和省市场监管局、省人社厅、南昌海关、省统计局、省药监局联合印发的《2019年江西省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赣市监局联字〔2019〕9号)文件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现将组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联合抽查,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监督检查,着力督促一批企业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努力达到检查一批企业、整顿一个领域、规范一种行业的效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净化市场秩序,深入推进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建设。
    二、抽查对象
    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的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按照不同企业信用分类情况和比例,抽取我市45户企业作为本次抽查对象。市局按属地监管原则,将抽查对象分配至各县(区)局、派出机构,具体见抽查对象分配表(附件1)。
    三、抽查内容和具体操作
    抽查内容具体见省市场监管局、省人社厅、南昌海关、省统计局、省药监局联合印发的《2019年江西省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赣市监局联字〔2019〕9号)(附件2)。
    四、时间安排
    本次联合抽查从2019年6月中旬开始至2019年7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和检查对象认领(2019年6月中旬)
    市局信用监管处认领省局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单,会同法规处按属地原则分配至各县(区)局、派出机构。市局法规处印发工作通知,组织召开协调会,部署工作事项。各县(区)局、派出机构认领检查对象。
   (二)集中实施阶段(2019年6月中旬至6月底)
    1.梳理检查对象名单,明确具体检查事项。各县(区)局、派出机构认领检查对象名单后,会同人社、海关、统计等部门进行梳理,按行业进行分类分组,确定每一类企业的具体检查项目、程序、方式、标准及要点等注意事项和工作要求。
    2.及时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科学合理匹配。各县(区)局、派出机构与联合抽查的当地人社、海关、统计部门,根据检查需要尽快随机选派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根据检查对象的行业性质确定每一类企业的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抽查组,确定检查对象主要经营事项的检查人员作为组长,制定具体的抽检计划(含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和内容、时间进度安排等)。
    3.尽快展开检查,依法规范实施。组织工作完成后,各联合抽查组组长,要尽快组织各检查人员按计划开展检查。原则上实地检查工作要在6月中旬全面展开。检查人员要认真按照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和要求,依法规范实施检查,针对每个检查对象,填写《跨部门联合检查现场记录表》(附件3)。联合检查可以机动灵活采用书面检查、实地检查、存档承诺备查、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查、网络监测等不同方式方法,提高检查质量和效率,确保6月30日前完成检查工作。
    (三)后续处理和总结完善阶段(2019年7月上旬)
    1.及时录入检查结果,按时向社会公示。各联合检查组要按照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检查结果的要求,在检查结束后尽快综合形成最终检查结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全市检查结果录入和公示工作要于7月10日前完成,应公示的检查结果要全部对外公示。录入、公示工作由市局信用监管处负责监督。
    2.做好检查后续处理工作。各检查组该移交的检查资料要及时移交,该归档的要及时立卷归档,该立案调查的要移交本部门办案机构处理,所有后续工作均应于7月10日前完成。
    3、统计和总结工作。各县(区)局、派出机构要加强统计分析工作,认真填报《2019年南昌市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情况统计表》(附件4),并认真回顾本地区开展联合抽查工作情况,总结提炼经验,健全联合抽查工作制度、机制和模式,推进联合抽查常态化制度。联合抽查工作总结材料和统计表汇总后于7月15日前报市局信用监管处;联系人:陈津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提升站位。此次跨部门联合抽查是在本轮政府机构改革、职能整合持续推进的新形势下开展的第一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各县(区)局、派出机构要站在促发展、保安全、稳大局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提升工作站位,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联合抽查工作。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这次抽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参与部门多。要积极推动建立完善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各联合抽查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多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更多关心重视支持,提请解决具体困难问题,为抽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各联合抽查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直接协调,具体推进落实;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实施,搞好工作衔接;各有关业务部门要积极协同,加强本条线业务指导;其他各有关内设部门要按职责做好服务、保障和宣传等相关工作;一线检查组要尽职尽责具体实施检查,增强检查实效。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发挥跨部门联合抽查“跨”和“联”的作用,既分工又协作,形成抽查合力,实现“进一家门、查多项事”。市场监管部门要牵好头,其他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明工作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在检查中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不得接受企业宴请,不得接受企业赠送的礼品,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深化宣传合作,开展有深度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抽查工作意义作用和成效经验,取得企业更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坚决公开曝光企业违法失信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态势,不断提升联合抽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工作联系人: 法规处  徐文迪, 信用监管处  陈津津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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